【中國制冷網】據合肥晚報報道 商家違反疫情防控要求,違法經營進口冷鏈食品,不僅被市場監管部門警告處罰,還被公安部門治安處罰……日前,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公布第三批冷鏈食品安全執法典型案例,在此次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中,共有2家合肥企業被處罰。
今年1月,合肥快廚食品有限公司從安徽某公司采購一批冷凍豬肉塊,作為餡料用于生產食品“烤蛋餃”。在肥西縣市場監管局的現場檢查中,該企業提供的《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中產品名稱為“商品豬鮮品豬胴體”,與其經營使用的冷凍豬肉明顯不符,且該批豬肉表面未見豬肉檢疫或檢驗合格印章。因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檢驗的肉類等行為,肥西縣市場監管局責令該企業整改,并給予警告,同時要求該企業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對采購的食品原料進行檢驗。
今年1月12日,巢湖市市場監管局對該市佳禾食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生產場所冷庫內有149箱緬甸進口凍熟蝦(規格:20公斤/箱)。當事人現場提供了入關檢驗檢疫證明,但未提供進貨票據、報關單、消毒證明、核酸檢測報告,同時該批凍品外包裝未標注生產批號。經查,該批緬甸進口凍熟蝦為巢湖市佳禾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9月從云南德宏州畹町海關采購,采購時供貨商未能提供除入境檢驗檢疫證明外的其他溯源證明。當事人購進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進口冷鏈食品和未按規定進貨查驗等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巢湖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企業做出罰款2萬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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